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范,特种设备定检前1个月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提交必要的资料,资料主要包括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年度自检报告、特种设备检验委托等。
2、市场监管局接到定检委托后一般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将定检任务委托给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通知后,进行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检定日期、与定检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接工作,理论上到现场与相关负责人确定需要检验的管道焊缝、内检的容器拆除封头、所有容器横向与纵向T形焊缝。
4、定检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联系施工队伍对指定的位置拆除保温、打磨焊缝、拆除封头等相关工作。
5、检验完成后,如果有不合格的地方需要更换再次检验,如果全部合格,10个工作日即可拿到检验报告。
6、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范要求,以压力容器为例,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至6年检验一次;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