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和生产活动中,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至关重要的。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通常会涉及到检定和校准这两种活动,两者都是实现量值溯源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存在密切的联系的同时在概念、过程和应用等方面也有着本质的区别。
了解和掌握检定和校准的概念与区别等内容对于维护质量管理体系和确保合规性来说至关重要。
检定和校准的定义
检定 (Verification) :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 (或)出具检定证书。”
校准 (Calibration):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和定义》 第9.12条和第8.11条。
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我们通常将检定和校准的主要区别总结为九个方面:(1)目的不同;(2)对象不同;(3)依据不同;(4)性质不同;(5)周期不同;(6)方式不同;(7)内容不同;(8)结论不同;(9)法律效力不同。其中,个人认为比较关键的几点如下: 检定 校验 术语定义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 (或)出具检定证书。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性质 强制检定,具有法制性。 自愿溯源,不具有法制性。 证书形式 检定结果合格出具《检定合格证书》;检定结果不合格应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通常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也可以用校准曲线或校准因数等形式表示校准结果。 具体方法 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原则上不调整系数等。 根据校准规范,调整系数等以获得最佳性能,证书体现变化。 目的不同 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只需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 对象不同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依据不同
检定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 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性质不同 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必须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 周期不同 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与变更。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 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自由确定,基本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 方式不同 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 校准可以灵活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 内容不同 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检定可以取代核准,但是校准不能取代检定。 结论不同 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为合格,给出《检定合格证书》。 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并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法律效力不同 检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检定机构必须由质监部门授权,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校准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校准机构一般有CNAS授权,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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